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据中国人民银行12月15日新闻,中国人民银行就规范人民币现金收付行为有关事项通告,强调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钱币,人民币现金是我国境内最基础的支付手段,任何单元和小我私家不得拒收。通告全文如下:
中国人民银行通告〔2020〕第18号
为维护人民币流通秩序,保障民众使用现金的权益,打造协调现金流通环境,凭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治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连系《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手艺难题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0〕45号)有关要求,现就规范人民币现金收付行为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维护人民币法定钱币职位。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钱币,人民币现金是我国境内最基础的支付手段,任何单元和小我私家不得拒收。中国人民银行接纳多项措施,规范现金治理,提高现金流通效率,保障民众合理、平安、顺畅使用现金。
(二)激励支付方式协调生长。现金在保障民众支付权力、促进文化流传及在极端情形下稳固民众预期等方面具备不能替换的优势。非现金支付是在现金基础上的生长。二者兼容共生,协调生长。
(三)尊重民众自主选择权。各种主体均应尊重民众支付方式的选择权,在确保现金收付渠道流通的前提下,可为民众提供正当平安的非现金支付工具。
(四)不得排挤和歧视现金支付。消费及支付方式创新要坚持有利于流通支付流通环境、有利于保障民生、有利于提升民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不得接纳歧视性或非便利性措施排挤现金支付,造成“数字鸿沟”。
二、现金收付主体规范
因对外提供商品、服务或依法履职、治理需要,存在收付行为的各种主体应遵守人民币治理相关法律划定,自觉规范现金收付行为。
(一)行政事业性收费单元。
解决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有关部门或单元,接纳自行收费方式的,应设置人工现金收付通道;接纳委托代收方式的,委托方应通过协议、通知、声明等书面形式,明确要求受托方设置人工现金收付通道;推广数字政务的,应充分考虑不使用智能装备人士的需要以及可能泛起的突发情形,知足民众现金支付需求。
人工现金收付通道是指由职员值守并收取现金、提供找零的服务窗口或柜台等。
(二)公共服务机构。
涉众面广、与民生慎密相关的公共服务机构,如社保、医疗、教育、水、电、燃气、暖气、有线电视、通讯、油(气)站等接纳自行收费方式的,应设置人工现金收付通道;接纳委托代收方式的,委托方应通过协议、通知、声明等书面形式,明确要求受托方设置人工现金收付通道。